李鶴年(1908――1929),東莞莞城人。1926年4月12日,共青團東莞地委成立,他被選為候補委員。1927年秋天,
李鶴年任中共東莞縣委青年委員兼共青團東莞縣委書記。
1928年3月,縣委領導機關遷至離縣城不遠的萬江
永泰村,
李鶴年的家成了縣委機關聯絡點。縣委常委
莫萃華、周滿曾住於此,縣委書記賴成基以及縣委領導成員張治平、王壽春、葉鐸輝等人經常在這裡集散,省委派來的人也在這裡落腳。為了支持革命工作,
李鶴年把家中的錢交給組織作為活動經費。同年12月,國民黨反動派破獲團縣委領導機關和中共縣委交通站。
李鶴年迅速轉移存放在他家裡的檔案,並及時通知有關人員撤離,自己仍堅持地下工作。不久,
李鶴年在篁溪國小被國民黨軍警逮捕,1929年2月25日在廣州紅花崗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