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林(江蘇省特級教師)

李雪林(江蘇省特級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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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985年江蘇省海門中學任教;1986年—1998年吳江市盛澤中學,擔任德育處主任;1998年—2002年吳江市高級中學,擔任副校長、教務處主任;2002年—2005年吳江市第二高級中學,擔任校長、黨支部書記;2005年—2019年 ,吳江市高級中學,擔任校長、黨支部副書記,江蘇省特級教師。2019年12月17日,經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指控,吳江高級中學原校長李雪林犯貪污罪,犯挪用公款罪,犯受賄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雪林
  • 國籍中國
  • 職業:教師
  • 職務:校長
  • 學術代表作:《建設“研究型學校” 追求可持續發展》
  • 主要成就:江蘇省特級教師
個人簡歷,綜合榮譽,教學成果,教育科研,貪污受賄,

個人簡歷

綜合榮譽

2010年
江蘇省特級教師
1995年
全國優秀教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人事部)
2009年
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江蘇省總工會)
2007年
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
2000年
江蘇省金鑰匙競賽先進個人(江蘇省教育廳)
2001年
江蘇省教育學會系統先進個人 (江蘇省教育學會)
2011年
蘇州市名校長(蘇州市教育局)
2007年
蘇州市“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學的好領導” (蘇州市教育局)
2007年
蘇州市五一勞動獎章(蘇州市總工會)
2003年
蘇州市名教師(蘇州市教育局)
1998年
蘇州市學科帶頭人(蘇州教育科學研究院)
1995年
蘇州市優秀班主任(蘇州市教育委員會)
2011年
吳江市十大勤廉好乾部(吳江市人民政府)

教學成果

1.獲蘇州市物理評優課一等獎,是吳江市首屆物理學科帶頭人、蘇州市物理學科帶頭人。
2.多年獲得市教育局頒發高三教學成果優良證書。
3.擔任班主任期間,所帶班級多名學生考取北大、清華。
4.近年主編過《高中總複習最佳化設計》和《金版新學案.高中物理總複習》。

教育科研

1.發表論文:
題目
刊物
時間
《建設“研究型學校” 追求可持續發展》
《上海教育科研》
2006年第5期
《體悟行知思想 解讀和諧校園》
《生活教育》
2007年第2期
《中國小一線教師教育科研摭談》
《江蘇教育研究》省“師陶杯”一等獎
2007年第4期
《彰顯一線特點 追求和諧發展》
《江蘇教育研究》
2007年第6期
《讓學校文化浸潤“研究型學校”》
《江蘇教育研究·實踐版》
2008年第8期
《彰顯辦學特色 追求內涵發展》
《教育情報參考》
2008年第9期
《讓學校成為文化的領跑者》(隨筆)
《成才導報》
2006年4月
《形成文化 鑄就未來》(隨筆)
《成才導報》
2006年5月
《精緻教學生活》(隨筆)
《教育文匯》校長手記評比一等獎
2008年第9期
《淺談物理教學中有效提問的藝術》
《新課程》
2009年12月
《EXCLE在物理教學中的套用》
《中國信息技術教育》
2009年12月下
《研讀 實踐 成長》
《行知研究》
2009年第03期
《淺談機械振動教學難點的成因及解決策略》
《江蘇教育研究(實踐版)》
2009年第09期
《新課程背景下高中物理學困生作業現狀研究》
《物理教師》
2009年第10期
《問題鏈在物理教學中的套用》
《中學物理教學參考》
2009年10月
《新課程背景下高中物理學困生作業現狀研究》
《中學物理教與學》(人大複印報刊資料)
2010年第7期
《淺談物理教學中如何引導學生主動參與》
《基礎教育參考》
2011年02月
《淺談物理教學中如何引導學生主動參與》
《中學物理教與學》(人大複印報刊資料)
2011年第5期
2. 課題成果:
課題
機構
時間
“培養中學科研型教師的實踐研究”
中國陶行知研究會07KTJS070
2007-12至2011-8
“人本化高中教育的設計與實踐的研究”
江蘇省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D/2001/02/117
2001-12至2005-12
“‘研究型學校’學校文化塑造的研究”
江蘇省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D/2008/02/113
2007-12至2011-12
“學術型教師培養:‘研究型學校’文化塑造的深化研究”
江蘇省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1-6至今
《誘思探究學科教學論研究與實驗》
全國第九屆誘思探究教學研討會
2002年10月
“人本化高中教育的設計與實踐研究”課題研究報告(論文)
蘇州市第五屆優秀教育科研成果評比一等獎
2005年9月
省“十五”課題《農村高中學生學習策略的研究》
蘇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2005年12月
蘇州市十五課題《物理多媒體積件的開發與研究》
蘇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2005年12月

貪污受賄

11月1日,蘇州市吳江高級中學原校長李雪林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一案,由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該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雪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雪林在擔任吳江高級中學校長期間,利用負責該校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採用違規收費不入賬等手段,先後多次非法侵吞公款,數額巨大。此外,李雪林多次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同時還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
12月17日,經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指控,吳江高級中學原校長李雪林因犯貪污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犯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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