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鐳(中國價格協會價格監督檢查分會會長)

李鐳,中國價格協會價格監督檢查分會會長。

中國價格協會價格監督檢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崔承銘多次攜帶妻子出差並用公款報銷妻子差旅費。2013年至2014年間,崔承銘違反有關規定,利用組織會議、外出調研的機會,先後4次攜帶妻子到京外調研、參加價格監督檢查分會會議,同吃同住同行,利用經辦報銷手續的職務便利,用分會資金報銷其妻子往返機票總計8900元。價格監督檢查分會會長李鐳作為主管領導,在事後知道崔承銘帶妻子出差並要求報銷機票的情況下,仍3次簽字同意準予報銷。另外1次因李鐳不在,由中國價格協會分管財務的副會長李德昆簽批。
經駐委紀檢組組務會研究並報國家發改委黨組審定,給予崔承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給其妻子報銷的8900元因私機票費用。李鐳作為分會主要領導,發現崔承銘錯誤行為不能堅持原則及時糾正,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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