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贄書案,此案發生於明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贄書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李贄
- 出處:《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七
人物簡介,案件經過,
人物簡介
李贄,原名林載贄。號卓吾,晉江人。嘉靖、萬曆兩朝曾任小官,後棄官著書二十年。反對道學並貶斥熄六經》、噶論語》、《孟子》等書。
案件經過
萬曆三十年(公元1602年),禮科給事中張向達具疏以誣言劾奏,稱其所著《藏書》、《焚書》、《卓吾大德》等書流行海內、惑亂人心,且蔑稱其行為不檢。請將其發原籍治罪,將其諸書搜檢燒毀。奏上,旨下:李贄敢倡亂道,惑世誣民,便令廠衛五城嚴拿治罪。其書籍已刻未刻者,令所在官司盡行燒毀,不許有留,如有徒黨曲庇私藏,該科道及各有司訪奏治罪。時卓吾在通州馬減所家,被捕後,瘐死獄中。李贄雖死,然其所著流傳甚廣,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又焚過一次,仍未得禁,且流傳於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