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平(麻城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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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平,麻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

2020年7月28日,麻城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李貴平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2月9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李貴平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依法追繳其犯罪所得23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貴平
  • 國籍中國
違紀被查,依法判決,

違紀被查

2020年7月28日,麻城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四級高級警長李貴平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在接受麻城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判決

2021年2月9日,麻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貴平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進行宣判,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依法追繳其犯罪所得23萬元。此案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麻城市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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