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峰(山西省大同市廣靈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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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峰,男,漢族,1965年11月生,山西山陰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廣靈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1年2月,李貴峰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貴峰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山陰
  • 出生日期:1965年11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性別:男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6年8月至1988年5月,大同市廣靈縣農工部副科長;
1988年5月至1996年3月,大同市廣靈縣政府辦科長;
1996年3月至1998年3月,大同市廣靈縣委辦副主任;
1998年3月至2001年3月,大同市廣靈縣原城關鎮鎮長;
2001年3月至2016年8月,歷任大同市廣靈縣蕉山鄉黨委書記,壺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6年8月,大同市廣靈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中共廣靈縣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代表、廣靈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

職務任免

2020年12月,辭去廣靈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09月25日,大同市廣靈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貴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大同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2月,經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紀委監委對廣靈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李貴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貴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黨性原則缺失,紀法底線失守,違規打探案情,對抗組織審查;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職務影響借用他人大額錢款;參與“帶彩”娛樂活動;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貴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貴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靈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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