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貫穎,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山東鄆城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部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貫穎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鄆城
- 出生日期:1962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5年7月至2007年10月曆任鐵道部四方車輛研究所助理工程師,濟南鐵路局車輛處工程師、車輛處車輛檢修科科長、車輛處副處長,濟南車輛段段長等職;
2007年10月,任濟南鐵路局車輛處處長;
2017年5月,任濟南鐵路局物資管理處處長;
2018年11月,任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部主任;
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濟鐵設計諮詢有限公司專務。
人物事件
2021年10月,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濟鐵設計諮詢有限公司專務李貫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山東省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德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經指定管轄,山東省德州市紀委監委對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部原主任李貫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貫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為掩飾個人問題,干擾巡察工作;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組織觀念淡薄,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靠路吃路,利用職務影響為個人實際控制的企業牟取暴利;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明目張胆將公共財產據為己有;擅權弄權,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貫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貫穎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山東省德州市監察委員會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