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蘭英(原梅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

李蘭英(1924—1984年),女,廣東興寧縣下堡區布頭鄉人,農民,共產黨員。曾任中共畲江區委委員,多次被評為全國和省、地、縣的“三八”紅旗手,並受到黨和人民政府的表揚和獎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蘭英
  • 出生地:廣東興寧縣
  • 出生日期:1924年
  • 逝世日期:1984年
李蘭英(1924—1984年),女,出生於廣東興寧縣下堡區布頭鄉一個貧農家庭。9歲被賣給梅縣水車茶山村一個農家當童養媳。20歲與畲江官鋪鄉羅屋嶺下村農民羅木華結婚。婚後夫妻在家務農。
李蘭英待人和藹,生活儉樸,勤勞刻苦,1951年,農村開始進行土地改革,她加入了農會,並被民眾選為村貧農小組長。1953年土改結束後,李蘭英積極回響黨中央“組織起來,發展生產”的號召,和附近12戶農民一起組成農業互助組,任組長。次年,建立紅星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任社主任;並於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被選為中共畲江區委委員(不脫產)。
1955年,梅縣發生歷史上罕見的乾旱,李蘭英帶領社員奮力抗旱救災,在大旱之年該社仍增產增收。這年,她被評為粵東區勞動模範。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李蘭英任中共紅星大隊黨支部書記。在任期間,積極帶領社員興修瓦窯下等小型水庫,改變了紅星大隊苦旱怕澇的面貌。1960年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並先後出席省、專、縣勞模大會。
1963年9月,梅江上游暴雨成災,李蘭英連續三天三夜帶領社員奮戰在畲江西岸長數里的河堤上,抗洪搶險,保住了堤圍。是年晚造,紅星大隊糧食獲得豐收。1964年春,大旱,她又領導全大隊社員抗旱搶種,不僅完成計畫種植面積,且比上年同期擴種了60畝。是年,她被評為梅縣婦女標兵。
1968年3月,梅縣革命委員會成立,李蘭英以民眾代表身份被選為梅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不脫產),仍任大隊黨支書。她從農業社主任到大隊黨支書,三十年來,積極工作,帶領當地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努力改變生產條件,發展農業生產,多次被評為全國和省、地、縣的“三八”紅旗手,出席省、地、縣農業群英會、勞模會、婦女代表會,受到黨和人民政府的表揚和獎勵。
1984年,李蘭英在家病逝,終年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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