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蒞(中國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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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蒞,女,漢族,1967年4月生,黑龍江哈爾濱人,大學本科學歷,200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3年1月訊息,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蒞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2023年3月,李蒞在雲南楚雄受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蒞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黑龍江哈爾濱
  • 出生日期:1967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受審,

人物履歷

1994年12月從航天工業總公司一院調入中國進出口銀行工作,先後任總行信貸部幹部、處長助理、副處長;
2005年4月至2006年12月,先後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信貸部買方信貸三處處長、買方信貸二處處長;
2006年12月至2012年3月,先後任中國進出口銀行船舶融資部副總經理,交通運輸融資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2012年3月至2019年7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上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9年7月,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2年1月被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1月2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息,李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雲南省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監委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上海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交通運輸融資部原總經理李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力,抓黨建工作流於形式,不按規定配備黨支部書記,讓人代寫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當“兩面派”、做“兩面人”,當面接受組織批評、背後公開發表錯誤言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報銷教育培訓費名義濫發福利,違規接受客戶宴請、旅遊安排和收受貴重禮品、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決策事項搞“個人說了算”;違反廉潔紀律,配偶利用其職務影響收受客戶巨額錢款、違規承攬業務;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干預招投標活動,隱瞞大額經費收支逃避監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企業獲取貸款、為融資租賃領域非法中介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和上市公司原始股,涉嫌受賄犯罪。
李蒞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客戶關係“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利用手中信貸權和行業影響力為他人提供幫助,單獨或通過其配偶大肆斂財,夥同他人共同收取巨額“佣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蒞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進出口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李蒞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雲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23年1月訊息,中國進出口銀行北京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蒞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楚雄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蒞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楚雄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蒞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交通運輸融資部總經理和上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受審

2023年3月,李蒞在雲南楚雄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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