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富故意殺人案

李華富故意殺人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19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華富故意殺人案
  • 來源:2019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裁判結果,典型意義,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華富,男,漢族,1981年7月9日出生,農民。2007年7月19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2013年3月11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同年11月7日刑滿釋放;2014年4月10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被告人李華富住四川省安岳縣護龍鎮聰明村,有長期吸毒史,因瑣事對鄰居伍某某(被害人,男,歿年53歲)、游某某(被害人,女,歿年52歲)夫婦素有不滿。2016年6月14日18時許,李華富攜帶尖刀到伍某某家,見伍某某夫婦在堂屋看電視,即持刀捅刺伍某某的左肩部、右胸部等處數刀,捅刺游某某的胸部、腰背部等處數刀,致伍某某、游某某二人死亡。隨後李華富返回家中燒毀了作案所穿褲子、膠鞋,清洗了作案工具尖刀,並將此事告知家人。李華富之父報警後,公安人員趕到李家將李華富抓獲。經鑑定,李華富患有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對其上述行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裁判結果

本案由四川省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審。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死刑覆核。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華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李華富因瑣事而起意行兇,到鄰居家中殺死2名被害人,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大,且其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故意殺人罪,繫纍犯,應依法從重處罰。雖然李華富有自首情節,但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和具體情節,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李華富判處並核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罪犯李華富已於2018年7月27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典型意義

毒品具有刺激興奮、致幻等作用,可導致吸食者出現興奮、狂躁、幻視、幻聽、被害妄想等症狀,進而導致自傷自殘或對他人實施暴力犯罪。近年來,因吸毒誘發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惡性案件屢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教訓十分深刻。本案就是一起因長期吸毒導致精神障礙,進而誘發故意殺人的典型案例。在案證據顯示,被告人李華富有長期吸毒史,出現吸毒導致的幻想等症狀,並伴有行為異常。李華富因瑣事對鄰居夫婦不滿,案發當日持尖刀進入鄰居家中殺死伍某某、游某某夫婦2人,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經鑑定,李華富對其實施的行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李華富雖有自首情節,但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不足以從輕處罰。該案充分反映出毒品對個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尤其值得吸毒者深刻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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