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英,女,漢族,秧歌戲(壺關秧歌)傳承人。
2018年5月,被評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評審意見,所獲榮譽,
評審意見
通過認真審核李英英申報材料,認為申報人較為全面的掌握了本項目的專業技能,從藝多年,演出多部劇目,受到業界好評和觀眾喜愛,在秧歌戲中具有代表性。師承譜系明確,繼承較為全面,傳承有序。申報人熱衷於本項目的研究和傳承,有較高的自覺性,深入職業中學戲劇班和文化館對學生唱做念打、手眼身法進行輔導。暑假期間,在縣文化館對中小學生學唱壺關秧歌進行多次培訓,在傳承發展培養後代傳承人方面成績突出。經過評審組評審,該申報人李英英符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評審標準,同意推薦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所獲榮譽
2017年12月28日,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
2018年5月,被評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