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黃南州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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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女,漢族,1964年2月生,青海湟中縣人,大專文化程度,1980年3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澤庫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19年10月,李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黃南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2月,經黃南州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黃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芳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2月
  • 出生地:青海湟中縣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起訴判刑,

人物履歷

1980.03-1985.12澤庫縣財稅局辦事員;
1985.12-1987.12澤庫縣民政局辦事員;
1987.12- 1994.01澤庫縣委辦公室科員、副主任;
1994.01-1994.09澤庫縣審計局副局長;
1994.09-1998.06澤庫縣勞動嬸臘謎服務寒驗定榆管理局局長;
1998.06-2002.08澤庫縣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
2002.08-2003.06澤庫縣財政局副局長;
2003.06-2006.02澤庫縣發展計畫委員會副主任;
2006.02-2015.02澤庫縣審計局局長;
2015.02-2015.04澤庫縣政協副主席兼縣審計局局長;
2015.04-2016.07澤庫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兼縣審計局局長;
2016.07- 澤庫祝立獄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多戰棕(副處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0月,據黃南州紀委監委訊息:黃南州澤庫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茅殼黃南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2月25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經黃南州紀委監委駝匪夜會議研究並報黃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起訴判刑

2016年,李芳在任澤庫縣審計局局長期間,先後違規收受他人贈送價值2.9萬元的金手鐲、銀酒具。李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2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宙欠判籃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0年7月,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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