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然,男,漢族,1965年1月出生,湖南嶽陽縣人,大學文化。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9月參加工作,岳陽市第七屆人大代表。曾任岳陽市公安局岳陽樓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岳陽市公安局岳陽樓分局副局長,湘陰縣副處級幹部、縣公安局局長等職務,2012年11月至今任湘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自然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嶽陽縣
- 出生日期:1965年1月
人物履歷,違紀調查,
人物履歷
2016年8月,免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長職務。
違紀調查
2016年6月,湘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李自然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8月12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岳陽市湘陰縣政府原副縣長、湘陰縣公安局原局長李自然(副處級)決定逮捕。
2016年8月22日,湖南省湘陰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召開,決定免去李自然的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