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育波(廣東省珠海市總工會黨組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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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波,男,漢族,1966年6月出生,廣東五華人,大學本科學歷, 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珠海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9年11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育波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五華
  • 出生日期:1966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7月至2001年10月在 梅州市五華縣紀委、汕尾市紀委、珠海市紀委工作;
2001年10月至2002年10月任 珠海市斗門區紀委副書記;
2002年10月至2007年5月先後任 珠海市斗門區乾務鎮委書記,鎮人大主任;富山工業區管委會主任、黨組副書記、書記;
2007年5月至2011年9月任 珠海市斗門區副區長、黨組成員;
2011年9月至2015年6月任 珠海市斗門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社會管理工作部部長;
2015年6月至2019年5月 任珠海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珠海市政協九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2019年10月被免去政協第九屆珠海市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撤銷市政協委員資格。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5月,據珠海市紀委監委訊息:珠海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李育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1月,日前,經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紀委監委對珠海市總工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育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育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在幹部調動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過問司法案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致使國家和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李育波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珠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育波開除黨籍處分;由珠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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