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瓊,曾任廣東省韶關市新豐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縣總工會主席。
2017年3月23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8年12月,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翠瓊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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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
曾任廣東省韶關市新豐縣民政局局長。
人物事件
涉嫌嚴重違紀
2017年3月23日,經韶關市委批准,韶關市新豐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縣總工會主席李翠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刑事拘留
韶關市檢察機關決定:對廣東省韶關市新豐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民政局原局長李翠瓊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已被刑事拘留。
一審判決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翠瓊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