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員,男,漢族,廣東人,中國共產黨黨員,大學學歷。
曾任中共樂昌市委書記、樂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
2014年10月,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4日,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維員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15年2月,中央紀委通報,高壓懲治之下仍有人頂風作案。2013年和2014年春節、中秋期間,時任廣東省樂昌市委書記李維員帶頭收受“紅包”禮金,72名幹部被捲入其中,金額達450多萬元。在李維員的帶動和影響下,一時間,收送‘紅包’的歪風在樂昌盛行,當時樂昌市委11名常委更是有9人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維員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
- 職業:公務員
- 學歷:大學學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雙開處分,言行不一,
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韶關市鐵辦主任,兼任韶關市鐵投公司董事長。
2012年2月,任中共樂昌市委書記。
2012年3月起,任中共樂昌市委書記、樂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4年9月16日,樂昌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七次會議,會議決定接受李維員辭去樂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請求。
2014年9月23日,經省委批准,被免去中共樂昌市委書記職務。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10月,廣東省紀委通報,廣東省樂昌市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維員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李維員任市委書記後不久,先借車禍住院收受有關單位負責人的慰問金,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的2013年和2014年春節、中秋節期間,仍繼續頂風收受下屬單位和私人老闆所送錢物。在其直接帶動和影響下,樂昌市一些鄉鎮、街道和市直單位領導幹部逢年過節競相收送“紅包”禮金。李維員對‘紅包’來者不拒,讓心術不正者看到了‘門路’,不光是逢年過節,甚至連父親去世,也成了李維員借‘紅包’斂財的機會。而對送‘紅包’的人,李維員則青睞有加。在李維員的帶動和影響下,一時間,收送‘紅包’的歪風在樂昌盛行,當時樂昌市委11名常委更是有9人涉案。
樂昌市原市委常委、辦公室主任黎海華就是喜歡給李維員送“紅包”的人之一。在給李維員送上巨額“紅包”後,黎海華從梅花鎮鎮委書記,如願當上了樂昌市委常委、辦公室主任。更為惡劣的是,據其交代,送“紅包”所用的都是公款。
雙開處分
據廣東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2014年12月,省紀委對樂昌市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維員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李維員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等。
李維員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維員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言行不一
李維員在被查半年前,還在廣東省紀委官網上發表題為《論除“四風”之弊的兩大關鍵性問題》的文章。
李維員在文章中寫道:試想,如果一名黨員幹部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縱使有各種歪風邪氣,也能做到“百毒不侵”。因此,要治理“四風”之弊,關鍵還是要治理“人為”因素。
他還用“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的古語來警示黨員幹部,稱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主義、特權思想,勇於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才能防止自身的腐化墮落,才能避免“一失足而成千古恨”的悲慘局面。
“切實提高違規成本,認真執行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堅決查處各類違紀違規行為,才能有效地防止個別黨員幹部心存僥倖、鋌而走險。”這是李維員的文章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