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衛(贛州市林業局贛縣分局原政策法規和林業改革股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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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衛,男,漢族,1984年2月出生,江西贛縣人,中專文化,2002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贛州市林業局贛縣分局政策法規和林業改革股負責人。

2022年9月9日上午,贛縣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贛州市林業局贛縣分局原政策法規和林業改革股負責人李紅衛受賄罪、貪污罪一案。法院當庭判處李紅衛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紅衛
  • 民族:漢族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逮捕,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2002.09-2003.03 贛縣大田木材檢查站站員、技術員
2003.03-2004.04 贛縣新興木材檢查站站員、技術員
2004.04-2005.03 贛縣大石下木材檢查站站員、技術員
2005.03-2007.06 贛縣新興木材檢查站站員、技術員
2007.06-2009.03 贛縣大石下木材檢查站站員、技術員
2009.03-2013.03 贛縣吉埠鎮林業工作站副站長、技術員
2013.03-2015.01 贛縣小坪林業工作站站長、技術員
2015.01-2017.01 贛縣吉埠鎮林業工作站站長、技術員
2017.01-2021.12 贛州市贛縣區吉埠鎮林業工作站站長、技術員
2021.12 贛州市林業局贛縣分局政策法規和林業改革股負責人、技術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5月,贛州市林業局贛縣分局政策法規和林業改革股負責人李紅衛涉嫌嚴重違法,正接受贛州市贛縣區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2年8月,贛州市林業局贛縣分局原政策法規和林業改革股負責人李紅衛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贛州市贛縣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檢察院已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對李紅衛作出逮捕決定,並於近日向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宣判

2022年9月9日上午,贛縣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贛州市林業局贛縣分局原政策法規和林業改革股負責人李紅衛受賄罪、貪污罪一案。贛縣區紀委監委組織市林業局贛縣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利局、區鄉村振興局等農口單位班子成員、股室長總計30餘人旁聽了庭審全過程。通過讓案發單位及同級同類人員參與旁聽,增強對重點崗位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身邊人”警示教育“身邊人”,進一步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法院審理認為,2017年至2021年底,李紅衛在擔任某鄉鎮林業工作站站長期間,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國家財產,數額較大;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受賄罪、貪污罪。法院當庭判處李紅衛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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