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森

李紅森(1965.2~2006.3),男,1965年2月出生,壯族,在職研究生學歷,廣西大新縣人,1985年參加工作,198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廣西隆安縣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原廣西南寧地區中級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紅森
  • 國籍:中國
  • 民族:壯族
  • 出生日期:1965年2月
  • 性別:男
1993年12月,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時,選調到防城港市中級法院,任審判員、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任研究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科級;1998年10月,任經濟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9年2月,任副處級;2002年2月起任副院長、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分管刑事審判第一、第二庭、立案庭、辦公室、法警支隊等部門,2004年以後開始分管基建、財務工作。1999年和2000年,連續兩年被市中院政治部推薦參加市人大常委會評選的防城港市優秀法官。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參加西南政法大學舉辦的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2年4月份參加國家法官學院在海南舉行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培訓班,2005年5月份在北京參加國家法官學院舉辦的高級法官資格培訓。2006年3月病逝。
住進醫院時,手裡掌管著2600多萬元法院審判大樓建設工程款以及每年幾百萬元訴訟經費,但病曆本職業一欄寫的是無職業,家住南寧新竹路,作為危重病人住在普通病房裡,沒有鮮花,沒有探望人群,多次被醫院催交住院費用。 2006年4月當選為“感動防城港十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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