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春(雲南省芒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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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春,曾任雲南省芒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

2022年5月,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原芒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李立春,在“水域軒園”項目土地競拍和使用權轉讓中以權謀利問題。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雲南省芒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2009年至2011年,李立春在負責芒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鄧光輝等人以其親屬名義底價競得“水域軒園”地塊土地使用權提供幫助;後李立春與鄧光輝等人非法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並從中牟利,李立春從中非法獲利101.6萬元,鄧光輝從中非法獲利386.28萬元。
2018年6月,李立春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2018年12月,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9年4月,鄧光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19年8月,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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