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華(海南省東方市板橋鎮高園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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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華,曾任海南省東方市板橋鎮高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4年3月訊息,李秀華被開除黨籍。2024年4月,李秀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秀華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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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海南省東方市板橋鎮高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東方市板橋鎮高園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秀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東方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3月,東方市紀委監委對東方市板橋鎮高園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秀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秀華利用職務便利,在村集體土地流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好處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秀華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5月,東方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民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東方市板橋鎮高園村原村委會副主任李秀華在村集體土地流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問題。2016年至2022年,李秀華利用擔任板橋鎮高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劉某某等14人在承包村集體土地方面提供幫助,個人及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總計65萬餘元。2023年12月,李秀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4年4月,李秀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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