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森

李相森

李相森,山東昌樂人,法學博士,南京審計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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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2004.09 - 2008.07 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 法學學士
2008.09 - 2011.07 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史專業 法學碩士
2013.09 - 2016.07 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 法學博士

工作經歷

2011.08-2013.12 中國人民解放軍理工大學社科系教師
2016.07- 南京審計大學法學院教師

研究領域

主要從事明清司法、民國法制、法律解釋制度研究。

學術成果

出版著作
獨著《民國法律解釋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
參編《民國審計法規資料選編》,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19年版。
發表論文
1.《法律社會史範式下的中國法律文明書寫——讀張仁善教授〈中國法律文明〉》,《中國社會歷史評論》2020年第2期。
2.《民國時期徐永祚會計師對審計的貢獻》,《中國註冊會計師》2021年第5期。
3.《加強職務保障,促進審計權依法有效行使》,《中國審計報》2019年12月11日第7版。
4.《論近代中國獨立型審計制度及其歷史啟示》,《南京審計大學學報》2019年第1期。
5.《論國民政府時期的監審合一體制及其啟示》,《西南法學》2018年第1輯。
6.《論民國政府審計的財政司法監督性質》,《黑龍江社會科學》2018年第1期。
7. 《論近代以來中國司法解釋概念的變遷》,《江蘇社會科學》2019年第1期。
8.《國民政府時期立法解釋制度存廢考議》,《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9年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9.《論民國統一解釋法令制度及其歷史啟示》,《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7年春季卷。
10. 《清末法律解釋制度:中國法律解釋制度近代化的初步嘗試》,《學術探索》2016年第12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11.《異化與回歸:近代中國判例發展演變的軌跡》,《蘇州大學學報(法學版)》2016年第1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12.《當前案例指導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以民國判例制度為參照》,《東方法學》2016年第1期。
13.《明清法律宣教對女性法律知識的影響》,《人民法院報》2021年2月19日第5版。
14. 《限制與保護:清代司法對涉訟女性的特別應對》,《婦女研究論叢》2015年第6期。
15.《傳統司法裁判中的女性因素考量——以清代司法判牘檔案為中心》,《婦女研究論叢》2014年第3期。
16. 《唐後期唐律的適用:以魚玄機案為中心的考察》,載趙曉耕主編:《古今之平:唐律與當代刑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
17. 《近代民事立法中的男女平等》,《婦女研究論叢》2010年第3期。
18.《論清代地方社會治理的司法實現——以徐士林〈守皖讞詞〉為中心》,《西部法學評論》2017年第5期。
19.《論傳統中國個性司法的發生及規制——以清代為中心的考察》,《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6年第3期。
20.《論民國時期的少年司法制度建設》,《青少年犯罪問題》2015年第4期。
21. 《儒家學說與現代民主關係探析》,《天中學刊》2015年第1期。
22.《包公斷案中的個性因素探析》,《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第1輯。
承擔項目
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我國統一法律解釋制度構建研究》(18CFX005),課題負責人。
2. 法務部項目:《性別視野下明清女性訴訟行為研究》(17SFB3007),課題負責人。
3. 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明清司法運作與涉訟女性互動關係研究》(17FXD005),課題負責人。
4.中國法學會部級項目:《民國法律解釋制度研究》【CLS(2016)D22】,課題負責人。
5. 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國監審合一體制及其當下鏡鑒研究》(2017SJB0326),課題負責人。
6. 南京審計大學政府審計研究基金課題:《民國時期政府審計制度研究》(GAS171007),課題負責人。
7. 南京審計大學國家級一流專業(法學)建設專項課題:《法學課程思政建設研究》(2020JG138),課題負責人。

榮譽獎勵

1.第三屆曾憲義先生法律史獎學金優秀博士論文獎(2017)。
2.第二十一屆全國教育教學信息化大獎賽,二等獎(2018)。
3.江蘇省高校微課比賽,三等獎(2018)。
4.南京審計大學第七屆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一等獎(2018)。
5.線上“南審好課堂”,二等獎(2020)。
6.南京審計大學教學大綱課程思政改造成果評比,二等獎(2020)。

社會任職

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江蘇省法律史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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