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產民,景德鎮市浮梁縣經公橋鎮原水務站站長。
2015年4月17日,“廉潔江西”微博發布稱,4月15日,景德鎮市紀委通報4起民眾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浮梁縣經公橋鎮原水務站站長李產民貪污案。
在浮梁縣經公橋鎮原水務站站長李產民貪污案中,2010年至2013年期間,李產民利用擔任公橋鎮水務站站長職務便利,將本應由自己支付的工程款20.0835萬元在鎮水務站支付;收取他人管理費2萬元不入賬,占為己有;與他人合謀將鎮水務站城建工程利潤3.3萬元不入賬,進行私分。涉嫌貪污公款總計25.3835萬元。
2014年7月,縣紀委監察局將李產民貪污公款有關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