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俊,甘肅省玉門市下西號鎮西紅號村黨支部書記。2013年至2016年,李生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村平整路面等工程違規交由其子實施,並在沒有施工預算、協定等資料情況下,支付給其子工程款75857元。2017年6月,李生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