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琥(南宋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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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琥(1098年——1174年),字子美,晚年號“知足老人”,南宋官員。北宋末期,以因其父對國有功而被賞補將時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琥
  • 出生日期:1098
  • 逝世日期:1174
  • 字號:字子美,晚年號“知足老人”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實授虔州虔化縣尉(縣令的副職,主管緝拿犯人的武官),未到職即被改任舒州桐城縣主管,歷臨將軍新喻縣尉。因捕盜有功,升為右修侍郎,代為監理中嶽廟(因宋崇奉道教,著名廟宇均派有官員監理,中嶽為五嶽之一,故派有官員)。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李琥轉任為右從侍郎,實任永新縣知縣。歷興國軍判官,調任江州瑞昌知縣等職。他在任職期間,所到之處從來沒有積案未辦,隨到隨辦,特別是民間訴訟案件,總是辦理得清清楚楚,公平公正,也從無徇私舞弊等情,深受人們愛戴。離任時,老百姓特造一艘大船送他離開。紹興二十九年,調為清海軍簽判,兼惠州知州,在短短的半年時間裡便把地方治理得有條不紊,遠近聞名。孝宗即位(1163年),遷為始信軍簽判,於紹州通判任上退職。在紹州因病奉命管理祠堂,併兼代提舉台州崇道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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