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康,霸州市煎茶鋪鎮大台山村黨支部書記,因違反財經紀律被處分。 違紀通報霸州市煎茶鋪鎮大台山村黨支部書記李玉康,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失職瀆職;違反財經紀律,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玉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