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涵再使河北制》是唐代常袞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李涵再使河北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常袞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李涵再使河北制
敕:書有施命,以誥四方,禮有育志,以巡邦國,明王所以垂拱而天下理者,非家至而日見之也。實賴腹心耳目之臣,審訓命於外,俾德澤教化,敷於四海。情有所達,事適其宜,上下交暢,則天地之和應矣。喻我朝旨,寄於宗英。銀青光祿大夫行尚書兵部侍郎襄武縣開國公李涵,志以足言,學於古訓,安和好敬,慎靜尚寬。服居大僚,常所親信,每授重寄,必揚休聲。往以幽薊渤碣之聞,戎府方州之大,俾付王命,以親諸侯。至於再三,秉此純一。盡人臣之節,罔或辭難;徇國家之利,豈憚勤遠。信以協誠,惠以交福,周爰咨度,不遑啟處,朔陲,寧晏,敬賴親賢。今以侯伯之勳勞,師人之戍守,顧其忠效,宜有撫巡。高選中朝,允茲僉論,駕以丞相之副,增其原隰之華,時維懋哉,無替厥服。可兼御史大夫充河北宣尉使,餘如故。
作者簡介
常袞(729—783),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天寶十四載登進士第,授太子正字,歷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入翰林,遷考功員外郎、郎中,知制誥,轉中書舍人。袞文章俊拔,為時推重,與楊炎並稱“常楊”。大曆九年。遷禮部侍郎。十二年,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德宗盤,貶河南少尹,再貶潮州刺史,遷福建觀察使,卒。有《常袞集》十卷,又《詔集》六十卷,均佚。《全唐詩》存詩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