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會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書畫院副院長、著名軍旅書法家李洪海先生自籌資金成立。基金本金100萬元作為長期存款,每年的利息用於資助10名河南蘭考籍考上大學、因家庭困難不能就學的學生。為了籌集資金,李洪海拍賣了自己新進創作的書法作品,並拿出了多年積攢的工資和稿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會
- 創建時間:2014.8
- 創建人:李洪海
- 關鍵字:慈善、教育、助學
簡介,章程,
簡介
2014年8月4日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會在河南蘭考正式成立,基金會理事長郭懷德、軍事博物館副館長馬琳傑、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松波等領導出席了創立大會。
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會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書畫院副院長、著名軍旅書法家李洪海先生自籌資金成立。基金本金100萬元作為長期存款,每年的利息用於資助10名河南蘭考籍考上大學、因家庭困難不能就學的學生。為了籌集資金,李洪海拍賣了自己新進創作的書法作品,並拿出了多年積攢的工資和稿費。
章程
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為: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會。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公益基金會。受益公眾地域範圍是:蘭考縣。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宗旨:扶貧濟困,助學育人。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發起人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書畫院副院長、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李洪海先生,本基金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100萬元,來源為發起人自籌。
第二章基金儲存、用途及使用原則
第五條基金本金100萬元作為長期存款,用每年的利息資助10名蘭考籍考上大學,因家庭困難不能就學的學生。每次每名受助學生受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
第六條資助活動每年舉行一次,時間在大學生入學前舉行。
第七條資助學生的確定,採取有學校推薦,教體局評選,民政局審核,基金會批准的程式進行。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是基金的管理、監督、決策機構。理事會由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若干名組成。理事會每屆任期為3年,任期屆滿經選舉可以連任。
第九條基金理事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理事會做出的各項決定,需經半數以上理事同意。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處理日常事宜。
第十條基金會辦公室設在蘭考縣民政局,負責資料檔案管理,承辦日常事務。每半年向基金會報告一次基金利息收支等有關情況。
第十一條基金會會每年應留出部分利息作為業務必要支出。
第十二條基金會辦公室要及時跟蹤被資助大學生情況,並定期向基金理事會和蘭考縣人民政府匯報工作。
第十三條基金理事會的職責
1、遵照基金設立的宗旨,管好用好基金。
2、研究確定評選方案,審核、確定受助人員。
3、向李洪海先生報告相關事宜。
4、組織基金會開展的活動。
5、處理與基金會其他有關的事宜。
第十四條基金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聽取秘書長匯報前兩年度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及本次初評情況,討論通過本次受助人選,研究確定資助時間、數額等相關事宜。
第十五條基金理事會的改選,於縣委、縣政府換屆之後進行,理事的變更可隨有關理事的職務變動不定期進行。
第十六條基金理事會運作中的相關檔案材料,由基金會辦公室按年度歸檔保存。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基金理事會擁有本章程解釋權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2014年月日起生效
附屬檔案: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理事會名單
二0一四年八月四日
附:李洪海蘭考堅淨助學基金理事會名單
理事長:郭懷德(原蘭考縣委正縣長級幹部)
常務副理事長:李洪海(軍事博物館書畫院副院長)
副理事長:馬琳傑(軍事博物館副館長)
楊松波(縣民政局長)
陳志凌(縣教體局長)
秘書長:楊松波(縣民政局長)
理事:常向東(軍事博物館展辦主任)
陳曉東(武警水電指揮部直工處長)
徐慶勇(縣民政局副局長)
楊相軍(縣教體局副局長)
李建國(縣民政局救災辦主任)
董鳳英(縣民政局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