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墓園

李毓昌墓園坐落在即墨城西北隅的李家營村北側。原墓園建於清朝嘉慶年間,有嘉慶帝《憫忠詩》石碑等,“文革”悉數被毀,20世紀90年代重建。

李毓昌(1771-1808) ,字皋言,號榮軒,清代即墨縣城西閣人。1808年(嘉慶十三年)戊辰科進士,榜下,以即用知縣分發江蘇候補。是年,黃淮泛濫,洪水肆虐,民不聊生。李毓昌等10人被派往山陽縣查賑救災。10人中9人受賄變節,而李毓昌潔身拒賄,並與飢口奪食的貪官污吏勢不兩立。當李毓昌查出山陽縣王伸漢大肆侵屯賑銀時,王伸漢畏罪滅口,買通僕人,先施以毒酒,後偽造自縊假象,以“自殺”案草草上報了結。釀造了清末“四大冤案”之一案。翌年春,李毓昌妻子林氏在檢查遺物時,發現帶有血污的衣服及稟貼殘稿,遂對李毓昌的死因產生懷疑。於是開棺檢查,發現死者有明顯中毒現象。李毓昌的叔父李泰清遂赴京告狀。經嘉慶皇帝親自批辦,最終使冤案得以昭雪。1809年(嘉慶十四年)7月,殺人主犯王伸漢及幫兇惡奴等被處決;兩江總督鐵保、江蘇巡撫江日章等被革職流放,其它與此案有牽連的官吏亦受到懲處。嘉慶感念李毓昌之忠,親自題寫《憫忠詩三十韻》,命刻巨碑立於墓前(見《申雪奇冤錄》)。 李毓昌出身貧寒,不為金錢所動,廉潔奉公,堪稱今古廉政楷模。1993年,國家隆重舉行“紀念李毓昌反貪遇害185周年和清官與廉政問題研討會”,首都黨政法史新聞界及社會名人等近百人與會,對李毓昌給予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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