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樓遺址

李樓遺址

李樓遺址位於河南省平頂山市汝州楊樓鎮李樓村西北200米,發現於1950年。 附近村民稱該地為柏樹圪。李樓遺址是新石器時代至夏朝的古遺址,兼具二里頭一期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器形特徵。原為圓形土台,現在為略高於周圍地面的長方形坡地,東西寬670米,南北長660米。發掘面積約300平方米,共清理出房基6座、墓葬12座、灰坑15座,復原陶器82件。此外,出土陶器石器骨器、角器、蚌器等遺物250餘件。房基均為方形,兩間或者三間相連;墓葬為豎穴仰身直肢葬,間有少量隨葬品;瓮棺葬均為嬰兒;灰坑多為袋狀、筒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樓遺址
  • 級別批次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所在地區:河南省平頂山市汝州市
  • 批准文號:國發(2013)13號
  • 批准單位:國務院
  • 編號:7-0288-1-288
  • 時代:新石器時代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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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該遺址地層堆積厚達3—4米,局部灰坑深達5米。最重要的發現是灰坑裡的稻米,它證明新石器時代汝河流域已開始種植水稻,這對研究中原地區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的種植業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對於研究我國新石器晚期向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夏朝的過渡、夏代人的生活情況和活動範圍具有重要的文化歷史價值。
1983年被臨汝縣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被省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5月,被國務院核定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文物遺存

汝州市李樓遺址煤山遺址和嚴和店宋代汝窯遺址等三處古文化遺址躋身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據悉,李樓遺址、煤山遺址分別位於汝州市的楊樓鎮和煤山街道,兩處為同一個時期的古村落遺址,距今約4500年左右,文化性質為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晚期煤山類型。在煤山遺址發現煉銅的坩堝及多處熔煉銅痕跡,說明當時的先人已掌握了煉銅技術。
李樓遺址分為一、二期文化。
李樓一期文化共發現房基3座,室內地上有白灰面,保存基本完好,房基中間有一個圓形灶。灰坑8座,有圓形、橢圓形和圓角形三種,形狀正規,內填黑灰土,並夾雜有大量大塊的陶片,同時還發現有8粒炭化稻米。墓葬有土坑墓和瓮棺葬兩種,葬式有仰身直肢和屈肢葬,並有少量隨葬品。瓮棺葬多以陶器做葬具,均為嬰兒殘骨,上蓋黑陶盆。
李樓二期文化發現房基3座,灰坑7座,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形狀規整,內填黑土,出土有大量的陶片,坑內發現一粒稻米。墓葬4座,豎穴仰身直肢葬,有少量隨葬品,瓮棺葬6座,均為嬰兒葬,葬具為藍紋鼎,上面蓋一個陶盆;成人腳放於一瓮棺之上,這種成人、嬰兒瓮棺合葬的習俗很少見。
李樓文化遺存有明顯的自身特點。如李樓一期有較多的黑皮陶,二期有較多的泥質磨光黑陶,還有鬼臉式足鼎。兩期都有磨光黑陶高柄杯和少量蛋殼黑陶。
從總的文化面貌和特徵來看,李樓一期和二期均屬於河南龍山文化晚期遺存。遺址出土的陶器,在鄰近的許多同類遺址中均為常見器形,如、、碗、刻槽盆、高圈足盤、高領罐、小口罐、觚形杯等。經進一步比較研究,考古人員發現李樓一、二期遺存與煤山一、二期遺存更為接近,陶器形制具有更多的相似之處。這表明李樓一、二期遺存同煤山一、二期遺存同屬於一個文化類型。

發掘過程

據汝州市博物館館員陳宏焱介紹,李樓遺址最早於1950年被臨汝縣文化館工作人員發現,還作了文字記錄,但時隔多年後,原始資料已無法找到。1975年,中科院考古研究所洛陽工作隊對該遺址進行調查;1978年,李樓村村民在此處平整土地時,發現了一些商代早期的青銅器。此後,省、市文物考古部門多次進行複查;1991年秋,中科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隊正式對該遺址實施發掘,

發掘意義

省考古研究所、省古建築研究所、省博物院的專家認為,李樓遺址兼具二里頭一期文化和山東龍山文化器形特徵,它的一個重大價值就是補充了煤山文化類型的不足。
炭化稻米的發現,是李樓遺址發掘最重要的收穫,證明新石器時代的黃河流域也種植水稻。過去,曾在一些仰韶文化遺址中出土的陶片或紅燒土上發現有稻穀痕跡,如淅川下集、下王崗,鄭州大河村和洛陽西高崖等遺址。上世紀80年代在山東棲霞楊家圈遺址龍山文化早期地層和灰坑裡,發現稻穀殼及印痕。在陝西扶風案板遺址龍山文化早期的案板三期灰坑裡,也發現有水稻的灰土,唯獨在河南龍山文化中尚屬空白。
為什麼說李樓遺址發現炭化稻米能證明新石器時代的黃河流域曾種植過水稻呢?據市文物局辦公室主任米柯萊介紹,李樓遺址的炭化稻米曾經中國科學院遺傳研究所李璠教授鑑定,確認是人工栽培的秈型稻和粳型稻,這說明當時李樓一代屬湖水漣漣的沼澤地帶。很明顯,這種水稻也不可能是從南方帶過來的,因為原始人的活動範圍不可能有那么大。
由各種出土文物可以看出,李樓不僅是一處相當大的村落遺址,而且農業種植十分發達。
在李樓二期文化中發現的成人墓葬與嬰兒瓮棺葬的合葬墓,是一種很少見的現象。
據米柯萊介紹,原始人墓葬一般成人和嬰兒是分開的,成人葬於公共墓地,嬰兒葬於房間附近。成人死後未能葬於公共墓地,很可能是由於某些特別的原因,如暴死。
同意推薦李樓遺址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省級古專家組提出的評估意見認為,成人墓葬與嬰兒瓮棺葬的合葬墓,在中原地區原始社會新石器時代墓葬中尚屬首次發現,是否為華夏民族宗族墓的萌芽,有待專家對該遺址的墓地進行詳細的考古發掘和研究。
據米柯萊介紹,關於李樓遺址的年代,發掘者曾採集李樓一期文化的5個標本做碳14測定。5個數據的年代分別為公元前2007年-前1736年,公元前2138年-前1740年,公元前2011年-前1531年,公元前2138年-前1740年,公元前2192年-前1898年。發掘者又採集李樓二期文化的兩件陶片做熱釋光測定,年代分別為公元前1250年±前280年,公元前1245年±前285年。以上測定所得數據與李樓一、二期的地層關係相吻合,但是二期熱釋光年代數據偏晚,誤差似乎較大。不過前一組數據所測定的年代,正好與夏代(公元前21世紀)的起源時間相吻合,這對研究夏文化提供了彌足珍貴的地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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