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飈

李榮飈

李榮飈,男,生於1963年,漢族重慶市人。中共四川省委黨校法律研究生。曾任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副總隊長,四川省工程爆破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2014年2月,因涉嫌重大受賄犯罪,被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逮捕強制措施。5月14日,該案已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2015年1月,因受賄罪被四川省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榮飈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重慶
  • 出生日期:1963年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立案偵查,一審判決,

人物履歷

1986年畢業於四川省人民警察學校;
李榮飈
李榮飈
1987年-1988年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習,後在四川省江油市以及四川省公安系統工作;
1997年後調任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巡邏防暴工作指導支隊;
1999年和2002年曾抽調至公安部三局工作;
2003年在香港警察學校以及香港警察機動部隊學習訓練。
2008年至2010年,分管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管理支隊,治安行動支隊。
2010年後,分管槍爆管理支隊和居民身份證管理支隊。
自2010年起,擔任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分管治安管理支隊、特種行業管理支隊、槍爆管理支隊等。
2011年8月當選四川省工程爆破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2011年8月,四川省工程爆破協會第五屆理事選舉,李榮飈當選為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人物事件

立案偵查

2014年2月25日,李榮飈涉嫌重大受賄犯罪,已由四川省檢察院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逮捕強制措施。

一審判決

2015年1月,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李榮飈因受賄罪被四川省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審理表明,短短3年內,他對手中的權力無所不用其極,將其侄子安排在協會做出納、將親朋好友安排在辦公室任主任,受賄高達1500萬元,其非法收受的1500萬元贓款大多數都是通過協會開發票、做賬,實際上把協會當成了轉移受賄贓款的“中轉站”;。
調查發現,掌握民用爆炸事務監管大權的李榮飈,利用其業務主管部門的紅頭檔案,大搞錢權交易:9次以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名義發文確定民用爆炸物品倉庫設計、技術安全防範、安全評價單位,幫助企業銷售民爆產品;25次利用職權幫助企業獲取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3次幫助企業對國家嚴格控制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解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