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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楊氏,生前任馬蘭村婦救會代理會長,積極參加革命鬥爭,1947年9月被還鄉團抓捕入獄,被捕後堅貞不屈,英勇就義。2018年9月29日追認為烈士。
相關
濰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申報李楊氏為烈士的請示》(濰政呈〔2017〕60號)收悉。經審核,李楊氏生前任馬蘭村婦救會代理會長,積極參加革命鬥爭,1947年9月被還鄉團抓捕入獄,被捕後堅貞不屈,英勇就義。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國發〔1980〕152號)、《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民發〔1980〕63號)有關規定,李楊氏犧牲情形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特追認李楊氏為烈士,其家屬享受烈屬有關待遇。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