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文,曾任牙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互助社理事長。2016年7月25日,李桂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20世紀80年代,在村民的支持下,李桂文進入了青松鄉牙擴村村“兩委”班子。
1993年6月,李桂文當選村黨支部副書記。同年10月,李桂文當選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2011年6月,縣扶貧辦在牙擴村成立扶貧互助社,李桂文被任命為互助社理事長,還當上了縣人大代表。“官”越做越大、頭銜越來越多,李桂文在當地成了風雲人物,被很多村民稱為“大能人”。
2011年7月,白沙縣扶貧辦給互助社下撥了15萬元扶貧資金,用於社員發展經濟,規定每名社員限額借貸5000元,借貸期限為一年。
2011年9月底,互助社將14.9萬元的互助資金借給42名社員。2012年8月,借款到期的17名社員陸續將4.7萬元歸還互助社。
2012年9月,李桂文冒用李某廣、符某花的名義,私自填寫了《牙擴村扶貧互助社入社申請表》《白沙縣牙擴村扶貧互助社借款約據》,並通過偽造會計、出納簽名,“借”出了第一筆5000元。
嘗到了甜頭,李桂文又陸續冒用他人名義繼續借貸。李某清5000元、劉某現4000元、劉某豐5000元……直到2013年8月,李桂文共以13名社員的名義騙取互助資金4.7萬元。
鑒於基本事實已查清楚,2016年5月13日,白沙縣紀委對李桂文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開除黨籍
2016年7月25日,李桂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涉嫌違法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