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泰

李東泰,男,漢族,大學學歷,雲南紅塔區人,中共黨員,1978年8月出生,1996年11月參加工作。曾任雲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2022年7月,李東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李東泰被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東泰
  • 民族:漢族
  • 籍貫:雲南紅塔區
  • 出生日期:1978年8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接受調查,公開通報,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玉溪市城建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市城鄉建設執法稽查局副局長,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主任等職。玉溪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玉溪市地方鐵路發展局局長(兼)。
曾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職務任免

2017年1月,經研究,該同志擬提拔使用。
2022年1月7日,玉溪市人民政府決定:李東泰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免去玉溪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玉溪市地方鐵路發展局局長(兼)職務。
2022年8月,玉溪市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李東泰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7月,玉溪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李東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19年2月,李東泰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攜家人赴海南旅遊,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2020年至2022年,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供個人使用,未支付費用。李東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據玉溪市紀委監委訊息,經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紀委監委對玉溪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市政府督查室原主任李東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東泰身為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政商關係不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手中的權力大搞權錢交易。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並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轎車使用。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通過管理服務對象參與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
李東泰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玉溪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玉溪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東泰開除黨籍處分;由玉溪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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