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元,大連市瑞格中學男教師,因長年猥褻16名男生,獲刑16年。
人物事件,判決結果,
人物事件
2016年1月3日,大連市瑞格中學初三(4)班一名男生回家告訴父母,班主任李朝元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撫摸、親吻他的下體,課後還把他帶回家,“做了很噁心的事情”。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導,一名受害學生稱,李朝元班級共有18名男生,僅有兩名沒被李朝元猥褻過。
1月15日,李朝元被刑拘3天后,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發出《立案告知書》,表示經審查,認為李朝元猥褻學生一案有犯罪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決定立案偵查。
8月18日,李朝元猥褻一案在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開庭審理。
判決結果
大連市瑞格中學男教師李朝元被指對班上十多名男生進行不同程度的猥褻、毆打,時間長達2年半。11月3日,一名家長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該案一審判決結果已經出來,“被判了16年。”
11月4日,澎湃新聞向大連市中山區虎灘街派出所求證,一名戰姓副所長證實一審判決16年。他告訴澎湃新聞,李朝元是以強制猥褻罪和猥褻兒童罪兩項罪名被提起公訴,“判刑16年算是比較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