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區高村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更林違規進行私人宴請等問題。李更林在任高村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主管該鎮“北國之春”生態園期間,利用職權分別於2017年9月7日、17日中午,違規在該生態園餐廳進行私人宴請。2017年9月至10月間,利用職權私自帶領其親屬等人進入園區乘觀光車觀賞、採摘柿子及蔬菜10餘次;2017年9月,利用其職權,違規多次從該園冷庫拿走花生、紫薯、沙果、西紅柿等蔬菜、水果。2018年6月8日,李更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級政務處分,退賠用餐及拿取果蔬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