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先後就讀於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和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83年)、法學碩士學位(1986年)和法學博士學位(1991)。
1989年—2002年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法律史研究所。
1998年獲第六屆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
2000年2月—2001年2月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2001年4月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
2001年至今任職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院、中歐法學院等。
2002年獲“中國政法大學傑出青年教師”榮譽稱號。
2006年1月入選2005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2008年12月獲第二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提名獎。
2013年—2015年 作為法學專家學者到最高人民法院副廳級領導崗位交流。
2007年3月至今 擔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院長
主要成就 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企業破產與兼併重組問題研究,是該領域中國國內最早的開拓者之一。90年代初期始,先後參與國家《企業破產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合夥企業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小企業促進法》、《期貨法》、《旅遊法》、《證券法》、《反壟斷法》、《涉外經濟案件受理辦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訂)》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國有企業破產政策(國發59號文、國發97-10號文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破產法司法解釋起草小組顧問,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破產清算專業指導委員會副主任,香港註冊會計師協會榮譽會員。
李曙光教授出席國際學術活動 1995-1997年擔任亞洲開發銀行與中國政府合作項目——中國國有企業破產重組項目中方首席顧問。
1998-1999年擔任世界銀行企業改革項目中方專家。
2001年任世界銀行與國家經貿委合作項目中國瀋陽市破產改革項目首席專家。
2004年任全國人大與世界銀行合作項目——中國破產法立法改革項目專家組組長。
2010年擔任中國人民銀行與世界銀行合作項目——完善我國交易終止淨額結算法律制度項目首席專家。
2013年擔任國家發改委《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立法建議研究》項目首席專家。
2016年擔任國家工商總局《市場主體退出制度研究》項目首席專家。
2016年擔任國家發改委《新常態下完善價格法律法規體系研究》項目首席專家。
主持有國有資產法律保護機制研究(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破產法律制度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破產法的法律適用問題研究(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資產評估立法研究(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重點課題)、破產欺詐法律規制研究(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等多項課題的研究。
學術著作 著有《中國企業破產與重組》(1996)、《中國企業重組操作實務全書》(1997)、《政治中國》(1998)、 《MBO——管理者收購》(1999)、《晚清職官法研究》 (2000)、Bankruptcy Law in China: Lessons in the Past Twelve Years(《哈佛亞洲季刊》2001年冬季號)、《新破產法起草中的幾個重要問題》(2002)、《論憲法與私有財產權保護》(2002)、《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的"軟肋" 》(2002)、《中國經濟轉型:成乎,未成乎?》(2003)、《中國公司治理及其轉型期的改革》(2003)、《加快制定國有資產法》(2003)、《轉型法律學——市場經濟的法律解釋》(2004)、《經濟法詞義解釋與理論研究的重心》(2005)、《新股發行註冊制改革的若干重大問題探討》(2015)、《論網際網路金融中的法律問題》(2016)等百萬字的著作及論文。
代表性專著
1、《晚清職官法研究》,李曙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6月版
2、《轉型法律學》,李曙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版
3、《法思想錄》, 李曙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4、《經濟法學》,李曙光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5、《公司重整法律評論》(第一、二、三、四卷),李曙光、鄭志斌主編
6、《破產法的轉型》,李曙光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2月版
7、《經濟法學(第2版)》,李曙光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5月版
8、《國有資產法律保護機制研究》,李曙光著,經濟科學出版社,2015年6月版
9、《上市公司退市風險處置:規則、數據與案例(第一輯)》,李曙光、鄭志斌主編,法律出版社,2016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