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峰(蘇仙區望仙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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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仙區望仙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違紀通報,

違紀通報

2013年,李智峰通過虛報手段套取財政資金14000元,用於處理單位無票據支出。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期間,在該鎮負責財務票據審核工作中對相關票據核報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他人通過虛開發票套取財政資金總計859478.4元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4年11月28日,經蘇仙區紀委研究決定,報區委批准,給予李智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責成蘇仙區紀委、望仙鎮黨委按要求規範紀委書記的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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