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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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柱,曾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24年2月,李成柱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成柱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總經理助理,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副總經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9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海南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李成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海南省海口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海口市監察委員會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李成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成柱違反政治紀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等非組織活動,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承擔的餐飲、打高爾夫球等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調整幹部;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職,擴大經營風險,造成經濟損失;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作業務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幫助,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巨額財物。
李成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行賄、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李成柱開除黨籍處分和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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