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卓,男,漢族,湖北恩施人,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在湖北民族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任恩施州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12月,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恩施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2月14日,李成卓被免去恩施州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職務。
2019年7月10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成卓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恩施
- 畢業院校:湖北民族學院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6年8月至2008年8月,在州政府辦公室工作,歷任州政府辦公室科員、副科長、科長(期間:2003年8月至2005年8月在利川捲菸廠掛任廠長助理);
2008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副縣級)。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巴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統戰部長、縣政協黨組副書記;
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巴東縣委常委、經濟開發區總工委書記、野三關鎮黨委書記。
2016年9月--任恩施州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2月20日,據恩施州紀委監委訊息:恩施州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成卓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恩施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18年12月14日,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李成卓同志州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職務。
依法雙開
2019年7月10日,湖北省紀委監委今天通報,據恩施州紀委監委訊息,經恩施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報州委批准,原恩施州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成卓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李成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合法利益,涉嫌串通投標罪。
李成卓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黨性原則缺失,道德品質低下,把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肆受賄,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