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戈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戈侖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廣東興寧縣新坡區上長嶺村
  • 出生日期:1913年
  • 逝世日期:1988年
  • 代表作品:《李戈侖文選》
李戈侖(1913—1988年),廣東興寧縣新陂區上長嶺村人,興寧解放後的第一任縣長。李於民國16年(1927年)白色恐怖期間在興寧加入共青團,先後任共青團支部書記、區委書記等職。同年,參加黨領導的“九·三暴動”。民國18年六七月間,先後在九龍蟑參加團乾訓練和團代會。民國19年參加上海工人罷工,被國民黨當局逮捕入獄,民國22年經保釋出獄。抗日戰爭爆發後回興組織救亡運動,參加“新運劇社”,並任《嶺東日報》副社長兼總編輯。民國27年7月,興寧舉辦“民眾抗敵後援會”幹部訓練班,李任訓練班政治部主任。8月,因受國民黨軍警追捕而離開興寧,奔赴延安。9月在抗大學習並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28至34年,先後於晉、察、冀白求恩醫科學校和陝甘寧抗大總校二大隊擔任政治教員、副股長,以及東北吉林軍區政治部宣傳科長等職。民國35年春夏間,離隊到香港。民國38年2月,黨組織派他回閩粵贛邊游擊區工作。
1949年5月18日興寧解放後,李於5月22日奉命回興主持接管縣政權,先後任興寧縣臨時工作委員會主任和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同年6月10日至1951年夏任興寧縣人民民主政府縣長。其間,他執行上級黨委關於“上求安定,下求發展”的指示,穩定起義人員情緒,建立政權,恢復社會秩序,恢復生產,支援前線,清匪反霸,進行土地改革,取得顯著成績。1951年夏調任興梅專署主任秘書。1952年調省合作總社工作。1957年3月調入中國科學院廣州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1984年離休。1988年1月z8日在廣州病逝。
李在反右派鬥爭中被錯劃為“右派”。“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政治上的迫害和不公正待遇;但他不計較個人得失,繼續從事馬克思主義的理論研究。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他精神振奮,兢兢業業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他的遺著已由生前友好整理成《李戈侖文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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