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春,男,藏族,1966年12月出生,四川廣漢人,1985年2月參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四川農業大學本科學歷。
2023年6月,李恆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5年02月至1987年05月在茂縣公安局土門派出所當幹警
1987年05月至1989年09月在茂縣公安局赤不蘇派出所當幹警
1989年09月至1990年05月任茂縣公安局赤不蘇派出所科員(1985.09-1989.06四川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函授學習)
1990年05月至1995年04月任茂縣公安局刑警隊科員
1995年04月至1997年03月任茂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科員)
1997年03月至1998年05月任茂縣公安局鳳儀鎮派出所所長
1998年05月至2003年11月任茂縣公安局鳳儀鎮派出所所長(副局級偵查員)(2003.06畢業於四川農業大學資源經濟與管理<人力方向>專業 <自考>)
2003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茂縣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3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茂縣公安局副局長(正科級偵查員)
2006年11月至2010年08月任理縣公安局局長(其間:2007年6月在州委黨校參加第二期政法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0年8月至2015年7月,歷任九寨溝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7月至2020年12月,歷任若爾蓋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委副書記;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為小金縣政協主席提名人選;
2021年1月至今,歷任小金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03-14 ,阿壩州小金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李恆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6月,經阿壩州委批准,州紀委監委對小金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恆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恆春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幫助他人調整工作崗位並收受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股權競拍、公司經營、項目承攬、項目實施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李恆春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恆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