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正(安徽省味甲天食品釀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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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正,55歲(2018年),廬江人,是安徽省味甲天食品釀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8年5月7日上午,合肥市中院開庭依法審理了被告人李德正涉嫌貸款詐欺罪、詐欺罪一案。

人物事件,開庭審理,

人物事件

2015年4月以來,安徽省味甲天食品釀造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德正多次以公司需要資金為由,偽造工業品買賣契約、出具虛假公司財務報表以及隱瞞公司真實經營狀況騙取擔保人信任為其提供貸款擔保等方式,曾先後多次向廬江縣農村商業銀行羅河支行申請貸款。
2015年4月9日,向廬江縣農村商業銀行羅河支行貸款1400萬元。
2015年4月29日,味甲天公司及李德正向廬江縣農村商業銀行羅河支行貸款1900萬元。
2015年11月19日,味甲天公司及李德正向廬江縣農村商業銀行羅河支行貸款160萬元。

開庭審理

2018年5月7日上午,安徽省味甲天釀造有限公司自2005年來,經營基本處於虧損狀態導致外欠巨額債務,為償還高額本息,被告人李德正以公司需要周轉資金為由向安徽嘉元置業有限公司、吳紹勝等公司和個人大量借款,最終導致62名被害人累計損失總計66484208.32元。檢方認為,被告單位安徽省味甲天釀造食品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李德正用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銀行貸款3460萬元的行為,應當以騙取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德正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個人或單位錢款66484208.32元的行為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應當以詐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德正一人犯數罪,根據《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應當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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