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林“誣罔”案,發生在開皇九年(公元589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德林“誣罔”案
- 出處:《隋書》卷四二《李德林傳》
- 涉及人物:李德林
- 發生年代:隋朝
案件詳情
李德林是楊堅建隋的佐命功臣之一,開皇初,曾參與修定律令。早在北周末年,楊堅曾許諾將“反逆”之人王謙的住宅賞賜與李德林,公文書已發出,但忽然又改變主意,轉賜與崔謙。楊堅安慰李德林說,這是因為他夫人要這處宅院,要給其舅家。對你不會有什麼影響,不必爭之,你可以自己另選一處好住宅,如沒有稱心如意的,也可為你另外營造一處,此外,還可以另找莊園或邸店代替。於是,李德林就奏請,要了逆人北齊幸臣高阿那肱在衛國縣的八十市店作為王謙住宅的頂替。文帝當時也同意了。開皇九年(公元589年),文帝到晉陽,其店原賃人上表申訴,稱該店所占土地原為民產,被高阿那肱強行奪占,又在其上營造房舍。文帝就命令有關部門計算其價值,以償還原主。恰逢蘇威從長安來,蘇威與李德林有矛盾,奏道:“高阿那肱是亂世宰相,以諂媚得幸,枉取民地,造店賃之。德林誣罔,妄奏自入”。又有司農卿李圓通、馮世基等人助蘇威,進言說,該店每年的收益,“如食千戶”,要求對李德林“計日追贓”。文帝因此責怪李德林,李德林要求勘驗當初的“逆人文簿及本換宅之意”。但文帝不聽這些,下令將該店產業全部追回,還給當地所住者。這個案子本來是一個簡單的民事所有權爭議之訴訟。楊堅將“逆人”之產賞賜功臣,當時對李德林信任,賞之唯恐不厚,高阿那肱之店頂替王謙之宅,二者皆為逆人之產,李德林以店換宅是由於文帝變更賜意之初衷,故李德林從取得該產業所有權的手續上講,沒有不當之處。高阿那肱原為北齊宰相,強奪民田,其田原不屬高氏,但隋初因亂,將其列入“逆人之簿”,這是有關部門疏忽造成,責亦不在李德林,現原主追產,文帝“命有司料原價直”,這本是較妥善的解決所有權爭議的辦法。因田中之宅舍為高氏占田後所建。又租賃給他人經營,地與房的所有權不是單一的,還田主以地價是合理又合法的。但蘇威等以個人恩怨稱李德林“誣罔”,而誣罔的本意是虛構事實以欺騙人或誣衊人。由此可見,蘇威等的指控是毫無道理的,但由於此時文帝已對李德林有所猜忌,反而聽信蘇威等的意見,將店產追回給所住者,從民事所有權上講,“所住者”原是租賃該店,非為店的所有者。封建帝王常以個人好惡,亂斷官司。實際上就剝奪了原對李德林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