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勝(樂東縣社會保險事業局醫保辦主任)

李德勝,曾任樂東縣社會保險事業局醫保辦主任。

違紀事件
2014年12月樂東縣紀委對樂東縣社會保險事業局醫保辦主任李德勝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樂東縣社保局在辦理城鎮醫療保險過程中,違規收取醫療手冊工本費,並在賬外核算,違反了財經紀律。李德勝作為職能崗位的負責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樂東黎族自治縣紀委決定給予李德勝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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