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良(河池市巴馬瑤族自治縣看守所所長)

李建良,男,壯族,1967年8月生,中共黨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巴馬瑤族自治縣看守所所長。

2019年9月,榮獲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人物事跡,人物榮譽,

人物事跡

18年來,李建良受死刑犯之託,默默踐行承諾,盡心盡力照顧其年老母親和一對兒女,成為人們心中的“信義警官”。
2001年,死刑犯黃某臨刑託付,希望李建良能幫忙照顧其年邁母親和年幼兒女。李建良雖然與黃某非親非故,但仍然答應了黃某的請求。為照顧祖孫三人,李建良翻山越嶺給他們送衣服送錢,陪他們吃飯、聊天,每當老人身體不適,李建良立即帶老人到醫院檢查治療。李建良承擔了兩個孩子從國小到大學的所有學費、生活費以及黃母的醫藥費。
2015年年底,黃母不慎摔斷手臂,李建良第一時間將老人接到縣城醫治。由於醫院病床緊張,為了不耽誤治療,李建良便將黃母接到家中住下,夫妻倆每天輪流將老人送到醫院,打完針換好藥之後又接回。在老人養病期間,李建良跑醫院、找偏方,為老人早日康復竭盡全力,在場的醫生、護士和病友都非常羨慕老人能有如此孝順的“兒子”。
黃某孩子因為家庭的緣故,經常被同學鄙視欺負。為了不讓孩子傷心難過,李建良參加了兩個孩子從國小到高中所有的家長會,聽取學校老師對孩子的評價和建議,積極參與兩個孩子的教育。只要有空就把他們接到縣城,給他們買新衣、文具,帶著他們和自己的兒子一起吃飯、玩耍。
李建良家境並不寬裕,母親於1996年去世,父親身體不太好,妻子是普通職工,兒子尚且年幼,家庭負擔不輕。他對自己很“吝嗇”,一件夾克穿了將近10年,公文包用得掉皮了都沒捨得扔,警用皮鞋和配發的警服是他的標準裝備。他的善舉打動了妻子和兒子,對於他的付出,妻子和兒子都默默支持。
李建良把祖孫三人當親人,用心照顧,用愛呵護,想盡各種方法去溫暖這個風雨飄搖的家。在他的努力下,黃母日漸開朗,一家人也漸漸走出了殺人犯親屬的陰影,黃某的兒子從學校畢業後,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女兒也成為了一名大學生。

人物榮譽

李建良榮獲“全國十大守信人物”稱號,榮登“中國好人榜”。
2019年6月25日,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公示為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2019年9月,榮獲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2019年9月,入選全國“最美基層民警”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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