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林(麗江市人大內司委原副主任)

李建林(麗江市人大內司委原副主任)

李建林,男,納西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62年7月10日出生,199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麗江市人大內司委副主任。

2018年08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01月30日,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建林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納西族
  • 出生日期:196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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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2年07月至1984年05月,在麗江縣公安局工作
1984年05月至1988年07月,任麗江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
1988年07月至1991年01月,任麗江縣公安局治安隊隊長
1991年01月至1994年05月,任麗江縣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所長
1994年06月至1995年06月,任麗江縣公安局新大街派出所所長
1995年06月至1998年10月,任麗江縣林業公安分局局長
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麗江地區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2002年12月至2003年05月,任麗江地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3年05月至2005年12月,任麗江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古城分局局長
2005年12月至2017年04月,任麗江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交警支隊長
2017年04月至2018年10月,任麗江市人大內司委副主任

人物事件

  • 違紀被查
2018年08月31日,據麗江市紀委市監委訊息:麗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交警支隊原支隊長李建林(正處級)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年01月30日,經查,2005年12月至2017年9月,李建林在擔任麗江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支隊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民眾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生活紀律,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職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麗江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麗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建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31日,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免去李建林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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