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青 1904年出生,吉林延吉人。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焦作中心縣委書記、北平(今北京)市委書記、河北省委軍委書記、中共晉察冀中央分局宣委書記、華北聯大教育學院院長兼黨組書記、東北日報社社長兼中共中央東北局宣傳部秘書長。建國後,任中共松江(今屬黑龍江)省委書記兼哈爾濱市委書記、松江省軍區政委。1955年後曾受到錯誤處分,被開除黨籍。1960年8月在呼和浩特逝世。1978年經中共中央批准,為其徹底平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常青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吉林延吉
- 出生日期:1904年
人物簡介
人物生平
1932年6月,他奉調去北平,任西城區反帝大同盟支部書記。1933年後,他在洛陽、焦作等地,先後擔任中共洛陽扶陽國小支部書記、焦作中心縣委書記等職。他以教師的身份為掩護,在學校師生和鐵路工人中,開展黨的工作。1934年10月,中共豫北組織遭到破壞,他喬裝脫險,轉入河北工作。1935年,日本侵略者製造華北事變,中共河北省委決定以他為省委特派員駐北平,領導該市黨的工作。中共北平市工委撤銷後,成立北平市臨時工作委員會,他以特派員身份兼任書記。李常青主持的臨時工委,及時消除北平黨內的思想分岐,正確貫徹中共中央的“八一宣言”精神,“一二·九”的前兩天來到北平,積極組織領導震驚中外的北平“一二·九”學生運動,為推動全國抗日救亡高潮的到來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一二·九”運動爆發後,正式成立中共北平市委,任書記。1936年冬,任中共河北省委軍委書記,負責處理軍委日常工作。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後,北平淪陷,他奉命作為省委代表繼續留駐北平,堅持地下鬥爭。1938年以後,到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從事宣傳教育工作,曾任冀中區民運幹校校長、冀中區黨代表、晉察冀中央分局宣傳委員會書記、華北聯大教育學院院長。
1945年“九·三”抗戰勝利後,李常青調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宣傳部秘書長,並在環境動盪、物資極其缺乏的困難條件下,創辦中央東北局的機關報《東北日報》。11月《東北日報》正式出刊,李常青任報社社長。他還分管新華分社、東北畫報社、東北電影發行公司、東北廣播電台、東北新華書店總店等新聞出版工作。為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擴大黨的思想宣傳陣地作出積極的貢獻。
1948年,他被調到合江省委任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城工部長兼青委書記。1949年5月調任哈爾濱市委書記。當時,他身患疾病,組織安排他去蘇聯治療。1950年8月回國,主持哈爾濱市委工作。1950年10月在哈爾濱市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上當選為第二屆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
1952年6月,中央批准李常青任松江省委書記兼哈爾濱市委書記。他就任哈爾濱市委書記時,正值韓戰爆發。中共中央決定東北地區實行“南廠北遷”,哈爾濱市承擔著一批重要工廠企業、上萬名職工和數萬名家屬的安置任務。他和市委其他領導成員組織各方力量,妥善地安頓遷入哈爾濱市的工廠,使之以最快的速度投入生產,成為哈爾濱市第一批骨幹企業。
在全市開展的“三反”、“五反”運動中,他經常深入第一線,廢寢忘食地工作。對這疾風暴雨式的政治運動,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不沽名釣譽,強調執行政策的準確性,堅持實事求是,不劃框子,不定打擊比例。有人提議,要以哈爾濱航校貪污案為典型,召開萬人大會,處死2人,判刑數人,以推動運動的深入。他得知這起案件尚有不實之處,當即責令有關部門“刀下留人,核准後再處理”。經認真複查,這是一起因偏聽偏信造成的錯案。在他的領導下,哈爾濱市的“三反”、“五反”運動,始終沿著正常的軌道發展。
在他主持市委工作期間,加強了對工農業生產建設的領導。完成“一五”期間蘇聯援建的13項重點工程,還恢復、擴建亞麻紡織廠等中小型企業,使哈爾濱市工業規模和工業結構發生根本變化,由一個生產落後的消費城市,成為全國重要的工業城市之一。他還主持制訂城市發展規劃,使哈爾濱市黨政機關、工廠企業、高等院校的布局協調合理。擴建和完善道路橋樑、城市交通、供水供電等各項設施,使哈爾濱市城市建設得到發展,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李常青還十分重視幹部隊伍的建設,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幹部政策。他主張不論外地幹部還是本地幹部,不論工農幹部還是知識分子幹部,都要嚴格按照幹部標準來考核使用。根據這個指導思想,選用了一批新幹部,強化了各級領導班子。他還十分關心幹部的思想理論水平的提高,常常給幹部作報告,親自督促檢查,使幹部學習形成制度,從而提高了幹部的思想理論水平。
從1954年6月起,李常青開始蒙受“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莫須有的株連,接受反反覆覆的審查。本來正常的工作關係,被歪曲成“宗派”“親信”。1955年12月,錯誤地認定李常青“在高崗反黨問題上所犯的嚴重政治錯誤的性質是反黨反中央的”,並決定撤銷他省、市領導職務。1957年1月,調國家教育部高等師範教育司任副司長。反右派運動中,被以“包庇右派”、“繼續反黨”為由錯誤地定為反黨分子,開除黨籍,撤職降薪,並於1959年下放到內蒙古師範學院歷史系任教。他雖受到冤枉,仍熱心本職工作。在教學工作中,收集大量材料,編寫《中國民族關係論文集》一書,得到廣大師生的好評。
1960年8月5日,他在騎腳踏車求醫看病途中,不幸遭車禍逝世,終年56歲。
1980年,經中共中央批准,撤銷黑龍江省委和教育部黨組對李常青所作的錯誤結論和處分決定,恢復黨籍,恢復名譽。1981年1月23日,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隆重舉行為他平反昭雪的追悼大會,骨灰安放在八寶山革命公墓,對他一生作了公正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