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瓊(湖南省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原主任)

李小瓊(湖南省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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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瓊,1980年10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2021年,李小瓊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小瓊
  • 出生日期:1980年10月
  • 學歷:研究生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批准逮捕,依法雙開,以案促改,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19年5月,李小瓊以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主任的身份接受當地媒體採訪。
2019年11月和12月,李小瓊兩次以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的身份接受採訪,談招商引資工作。
2020年11月,石門縣人民政府下發通知,“免去李小瓊同志的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批准逮捕

2020年9月30日,石門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李小瓊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准逮捕。李小瓊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由石門縣公安局於2020年9月24日提請批准逮捕。

依法雙開

2021年2月,據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紀委監委通報: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小瓊被“雙開”。
經查,李小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接待;違反廉潔紀律,多次違規收受請託人禮品、紅包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並謀取私利;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並造成不良影響;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李小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以色謀權,以權謀私,生活腐化,貪圖享樂,嚴重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石門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石門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小瓊開除黨籍處分,由石門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以案促改

李小瓊被查後,當地曾下發《關於做好譚本仲、李小瓊、黃顯益、樊榮四起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2021年2月3日,石門縣紀委監委召開2020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學習了上述通知。其中,譚本仲原任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石門縣委書記.

公開通報

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小瓊超標準接待等問題。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李小瓊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接待,違規報銷高檔菸酒費用108.47萬元。李小瓊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2月,李小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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