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林(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發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長、合浦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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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林,男,1969年11月出生,廣西合浦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上海體育學院田徑系體育教育專業畢業,本科學歷。

曾任廣西合浦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合浦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2022年11月,李小林被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小林
  • 國籍中國
  • 籍貫:廣西合浦
  • 出生日期:1969年11月
  • 畢業院校:上海體育學院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6.09-1990.07 上海體育學院田徑系體育教育專業學習
1990.07-1995.03 廣西合浦縣檢察院幹部(其間:1991.07任書記員,1991.12定科員,1993.10任助理檢察員)
1995.03-1996.08 廣西合浦縣委組織部幹事
1996.08-1999.10 廣西合浦縣沙崗鎮副鎮長
1999.10-2002.09 廣西合浦縣人大法工委幹部
2002.09-2006.06 廣西合浦縣沙田鎮黨委副書記(其間:2000.08-2002.12 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6.06-2006.09 廣西合浦縣沙田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人選
2006.09-2008.07 廣西合浦縣沙田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2008.07-2008.09 廣西合浦縣沙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人選
2008.09-2011.05 廣西合浦縣沙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1.05-2016.05 廣西合浦縣黨江鎮黨委書記
2016.05-2016.06 廣西合浦縣委辦公室副主任(正科長級)
2016.06- 廣西合浦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兼)、合浦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11月,經合浦縣委批准,合浦縣紀委監委對縣發展和改革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局長李小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小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黨紀國法,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責任意識缺失,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私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依法雙開

李小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合浦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合浦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小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合浦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3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公開通報李小林虛開發票套取國家資金歸個人使用、違規干預和插手項目、受賄案。
李小林擔任合浦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期間,先後7次指使下屬單位工作人員以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下屬單位工作經費、維修經費及管理費等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接資產拍賣、辦理糧所資產過戶手續、項目承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私利,收受賄賂281.2萬元。李小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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