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德,男,任遼寧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5年12月15日,頂風違紀,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現任遼寧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人物事件
2015年12月15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遼寧省紀委對省林業廳副廳長李寶德涉嫌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2014年,李寶德在為其岳母、父親辦理喪事過程中,收受省林業廳部分幹部慰問金;其子結婚舉辦答謝宴邀請省林業廳部分人員參加並收受禮金。李寶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在辦理其親屬婚喪事宜時,不遵守省直機關關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有關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及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頂風違紀,一年內三次違規收受禮金、慰問金,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李寶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所收禮金、慰問金。